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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签证手续只用于以开放ADS签证地区,本人户口常住中国的公民赴日旅游申请者
原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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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因私五年护照(半年以上有效期,护照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名)。最好不是白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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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照相片2张(2寸),白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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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方单位的在职证明原件,使用公司A4台头纸、具体内容包括姓名、出生年月、在本单位工作的起止年限、申请人于何时起在本单位任何职(任职时间不得早于营业执照上公司成立时间),每个客人一张,同事、朋友不能共用一张,原件2张复印件1张。(公司全称必须与营业执照,在职证明的抬头、公章完全一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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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证原件
复印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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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与全家户口本的复印件两份;另护照复印件两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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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(每人一份,同事、朋友、亲属不可共用一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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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款证明或存单复印件(5万元人民币以上)两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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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房产证、车产证最好提供复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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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资料调查表1张(我部提供,全部填完不能有空项)及复印件两份
首先要提供以下信息:1、姓名,2、性别,3、出生年月日,4、所在单位全称、电话、职务, 6、护照号码,7、护照签发地,8、家庭地址与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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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签证的客人需交纳担保金5—10万元人民币,回国后凭护照取回押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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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护照签发地与单位所在地不同者,需提供工作地的暂住证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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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者提供退休证原件。
备注:
05年7月25日后日本旅游对全中国开放旅游团队签证,除以开放地区(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山东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广东省、辽宁省)外,其他省市签发的护照客人,必须在资料表上填写国内担保人的姓名、联系方式、住址、关系;并且护照最好不是白本护照(一至两个发达国家签证或一个以上其他国家签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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